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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和生态环境部联合召开全国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视频会议
发布时间:2020-04-24 08:40:31 次浏览
应急管理部和生态环境部联合召开全国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视频会议
 
 

2020年4月17日,应急管理部和生态环境部联合召开了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视频会议。会议由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基础司司长裴文田主持,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刘伟、生产环境部副部长庄国泰分别做了重要讲话。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和生态环境厅分管负责人及相关业务处室人员在自治区分会场参加会议,各重点盟市、旗县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以及重点尾矿库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各盟市、旗县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各地区要深刻吸取黑龙江省伊春鹿鸣矿业公司和陕西省汉中汉达公司尾矿库泄漏教训,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全面开展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所有尾矿库进行全面排查,做到隐患排查治理100%,落实包保责任人100%,省、市和县尾矿库公告100%,应急预案完善100%。

会议要求,各地要认清严峻形势,正视尾矿库面临的重大风险隐患。一是建立完善工作机制。要建立由应急管理部门牵头,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参与的统筹协调机制,形成推动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合力。市县人民政府要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对辖区内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市县人民政府要于4 月底前在当地主流媒体及政府网站公告辖区内所有尾矿库基本信息、所属或管理单位以及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地方政府包保领导人员名单;省级应急管理部门汇总后,5 月中旬在全省公告。应急管理部将会同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等部门自 5 月初开始对各地工作进行重点督查。二是聚焦重点风险隐患。对于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要按照风险分级分类监管要求,立即采取措施,确保风险管控到位,隐患消除到位。对于重大隐患,要立即报告属地应急管理部门,一时难以治理到位的,要停止排尾作业,清空库内积水,加强监测预警,严防隐患演变成事故。三是精准开展执法检查。按照分级属地的原则,科学划分每一座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对于坝高超过 100 米和具有重大污染风险等重点尾矿库,要组织专家开展安全会诊,强化坝体稳定性分析和调洪演算。四是强化度汛应急准备。加强与气象、水利等部门联系,及时发布暴雨、洪水、泥石流、台风等灾害预警信息。要强化应急物资保障,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石料、水泥等大宗物资。暴雨期间和汛情紧急时,尾矿库包保责任人要上坝值守,有关部门和企业相关人员要确保在岗在位。

会议指出,各地要同时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一是各地要认真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抓紧组织力量结合各地实际制定本地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二是各地要督促其他非煤矿山企业认真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评估和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严防因暴雨、洪水、泥石流等引发淹井、边坡和排土场坍塌、尾矿库溃坝、员工宿舍被埋等事故。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一是转发了《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尾矿库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通知》,立即部署开展全区尾矿库安全专项检查。同时,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成立了两个专项督查组,分赴赤峰、锡林郭勒、包头和巴彦淖尔四个盟市进行尾矿库安全专项督查。目前,已检查尾矿库企业3家,发现问题及安全隐患7条,下达了相关文书责令企业进行落实整改。二是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实施方案》,深入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等8部门《关于印发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完成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目前,《实施方案》正在征求各有关厅局意见。三是开展地下矿山采空区和尾矿库“头顶库”安全评估。近日,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召开了安全评估工作对接会,包头、巴彦淖尔和锡林郭勒盟应急管理局、16家矿山企业和1家技术服务单位相关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通报了安全评估前期工作开展情况,技术服务单位介绍了安全评估工作方案,各盟市应急管理局和矿山企业负责人分别就安全评估工作交换了意见并做了表态发言,孙勇副厅长对安全评估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目前,地下矿山采空区和尾矿库“头顶库”安全评估工作序幕正式拉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