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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ZAQ-2021-017内蒙古双利矿业有限公司第二尾矿库改造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发布时间:2023-06-20 18: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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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巴彦淖尔金振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资质证号 | APJ-(蒙)-009 | |
项目名称 | 内蒙古双利矿业有限公司第二尾矿库改造工程 | 项目规模 | 年排放尾矿66×104t(39.5×104m3) | |
业务范围 | 金属、非金属矿及其他矿采选业 | 合同期限 | 2020.12.20-2021.11.30 | |
项目类别 | 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1年10月 | |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 ||||
安全评价项目管理 | 项目组长 | 技术负责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
连光成 | 张成刚 | 黄大为 | ||
安全评价报告编制过程 | 报告编制人 | 报告审核人 | ||
张浦升、张静 | 马红梅 | |||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 安全评价师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技术专家及技术人员 | |
连光成、王华锋、吴瑞波、张浦升、张静 | 无 | 刘瑞 | ||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 现场勘查人员 | 勘查时间及任务 | 现场勘查照片 | |
连光成、张静、张浦升 | 2021.4.17 | 见附件 | ||
安全评价项目简介 | 该尾矿库改造前原设计总库容为289.0×104m3,初期坝坝高29.0m,最终堆积坝坝高30m,总坝高59.0m。改造后总库容为272.17×104m3,有效库容231.34×104m3,总坝高39.0m。该尾矿库属于四等库,由于其下游下游700m处为青山工业园区,有乌拉特后旗东升气体厂、凯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及水泥厂,尾矿库属于“头顶库”,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应提高一等,按三等尾矿库管理。初期坝保持原设计初期坝不变。堆积坝子坝采用尾砂堆筑,堆积坝外坡坡比 1:5.0,现堆积标高1135.0m,堆积高度 10.0m,坝顶宽4.0m。沉积滩坡度1.0%,该尾矿库在初期坝坝顶、1130.0m马道外坡布置排水沟,尾矿库坝肩布置了截水沟,马道排水沟和坝肩截水沟接入排洪渠。该尾矿库溢洪道为浆砌石梯形结构,壁厚0.3m,底标高为1130.0m,底宽2.0m,两侧边坡为1:0.8,两侧边坡衬砌高度5m,长22.0m,底部纵向坡度1.7%。溢洪道底部随着滩顶标高的升高,采用浆砌石回填,每次回填高度为0.5m,保证沉保证沉积滩顶标高与溢洪道底标高的高差大于1.5m。该尾矿库安装了在线监测系统,内蒙古双利矿业有限公司已对在线监测设施进行了验收,检测内容包括位移监测、浸润线监测、降雨量监测等。人工检测包括干滩长度监测、库水位监测等。 内蒙古双利矿业有限公司第二尾矿库改造工程的安全设施设备与已批复的《内蒙古双利矿业有限公司第二尾矿库改造工程安全设施设计》(乌后应急发[2020]74号)相符,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该系统的安全设施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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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其他信息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