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

2019年第四季度 乌拉特中旗新东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石材矿七采区饰面用花岗岩露天开采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19-12-23 09:29:00 次浏览


简介:
项目名称:乌拉特中旗新东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石材矿七采区饰面用花岗岩露天开采
建设单位:乌拉特中旗新东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能力:本次设计确定七采区生产规模(荒料量)为0.07×104m³/a。属于露天开采。
该矿山位于乌拉特中旗旗政府所在地海流图镇南21km处,南距五原县城43km。矿区与S212省道相距不远,有简易土路相连接。矿区南距五原县城43km,北距海流图21km,均有柏油公路相通,交通较为便利。
矿区 300m 范围内无铁路、桥梁,无历史文物、名胜古迹及旅游景点,无国防及民用通讯设施。无重点保护名胜古迹及重要设施,不是旅游区和自然保护区所占地为荒地,不占用耕地;矿区内未发现崩塌、滑坡、泥石流等不良物理地质现象存在;矿区没有污染物排放。
七采区南侧241m处为四采区,七采区东南侧350m为二采区,七采区东南方向746m处为一采区,七采区西北侧474m处为六采区,七采区西北侧797m处为五采区,七采区西侧760m处为三采区。七采区西侧30m处为乌拉特中旗红旗店矿区一采区、北侧55m处为乌拉特中旗红旗店矿区二采区。此外,周边无需要保护的设施。
我公司接到委托后根据项目情况,成立了安全设施验收评价项目组,项目组人员多次对现场进行了勘察,对企业所有安全管理及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查阅、收集、整理,对现场进行了勘察、整改复查等工作,对《安全设施设计》中强调的安全设施和安全对策措施进行现场核对;采用安全检查表方法检查基本和专用安全设施、安全管理等是否符合《安全设施设计》的要求,评价该项目与《安全设施设计》的符合性和安全设施的有效性。在此基础上,提出合理的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最后给出了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结论,编制《乌拉特中旗新东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石材矿七采区饰面用花岗岩露天开采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组长连光成

技术负责人:魏明玺

过程控制负责人:扈威

报告编制人:高荣  邢慧婧

报告审核人:潘金龙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连光成  高荣  邢慧婧

注册安全工程师: 连光成

到现场安全评价人员:连光成  高荣  邢慧婧

时间:2019年12月

任务:根据安全评价程序,开展安全评价工作,并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19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