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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 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 GBZ/T 194—2007
发布时间:2021-03-08 16:56:33 次浏览
ICS 13.100
C52
GBZ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GBZ/T 194—2007
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
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
Hygienic engineering measures for preventing and controlling
occupational poisoning in the work place
2007-08-13 发布 2008-02-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禾口国卫生咅5发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是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卫生部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岀。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邵强、刘江、施瑾、刘光僚。

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工业工作场所的设计与防毒设备、防护措施、管理人员的教育 与培训及档案管理等方面的卫生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工作场所的工矿企业、事业及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 单位)。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Z 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GBZ 15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 159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釆样规范
GBZ/T 160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GB 50052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87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1
有毒有害作业 toxic and hazardous work
指在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工作场所进行的作业。
3.2
职业危害 occupational hazards
指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由生产性毒物所致的中毒性疾病。职业危害主要有急性、亚急性及慢性中毒 三种类型。
3.3
卫生工程防护措施 hygienic engineering measures for occupational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
指应用工程技术手段控制工作场所产生的有毒有害物质,防止发生职业危害的一切技术措施。
3.4
“三同时”原则 principle of three simultaneities
指卫生工程防护措施应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3.5
事故应急救援设施 rescue measures for emergency
指有毒有害物质工作场所由于误操作、违章作业、生产设备破损或其他人为因素,引起有毒有害物. 质大量逸出,为避免发生急性职业危害或控制事故危害程度而设的个人防护。

 

3.6
毒物源 toxic agents source
指工作场所中可能散发有毒有害物质的源头。
3.7
毒物源控制 control of toxic agents source
指针对工业工作场所有毒有害物质散发源头釆取的密闭、隔离、通风排毒等技术措施。
3.8
排毒系统 exhaust ventilation system for toxic agents control
指工作场所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散发槌 气之前的全套通风排毒设施。
3. 9

夏季最小频率风
生有毒有
回转场地。产生

筑物的上
如布置在多层建 时,应采取有效的
严重产 单跨度 厂区道
Til
表面,S用
壁的1
物隔离。
、于 1. 2m0
50187的有关
昙空气。
毒物排放控制control of 指排毒系统中的有毒
术措施。
4基本规定
4. 1总平面布局应
4. 1. 1产生有毒 向的上风侧且地
4. 1.2
4. 1.3
4. 1.4 ,— 有毒有害物质的 4.2工作场所i
4.2. 1毒物易i
4. 2. 2放散不同 筑物内时,散发有
和生产过程中石
风条件良好的地段
放量味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各类技
的工作场所度布
害物质且目前尚无有效控制技术的工作场所,应远离
产生有毒有害物
艮符合国家现行防灭规范。
尽端式口路应有足够的消防
所内应留有足够宽
:作场所,可能发生
毒物质的设备布置在同一建
质的生产过程应
度不应/
均应有隔离措
大与毒性小的应隔开
如必须布置隹下
源头控制措施,防止
4.3建筑设计卫生要S
4. 3. 1产生剧毒物质
材料,必要时加设保护层N
清扫;经常有积液的地面瘀
4. 3.2为了保证车间内良好晦
高度应不低于3. 2m,人均面积不
4.3.3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车间最
房、排水贮槽及化学品库等。
4.4卫生工程防护设施管理
4. 4. 1工作场所职业危害防护所采用的各类设备和材料必须是相关质量监督部门认可的产品。
4. 4. 2职业危害卫生防护工程设计与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禁止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个人承揽此 类工程设计与施工。
4.4.3对易发生跑、冒、滴、漏的生产设备要加强维修和管理,各种防毒设备必须建立必要的操作规程 和规章制度,特殊有毒作业应调整劳动制度与劳动组织。
4. 4.4凡产生一氧化碳的工作场所,应经常监测空气中一氧化碳的浓度,并安装一氧化碳警报器。生 产过程要加强密闭、通风,对管道、阀门、设备应注意维修,防止漏气。
墙壁、顶
车间内应有冲洗
吸收、不吸附毒物的 ,车词地面应平整、光滑,易于 业废水4处理系统。
质的龙作场所不宜过于狭窄,厂房的
莊精容积不小壬
多层建筑,爬
H为宜。
抽气管道,过滤器及通风设备,以及泵 
4.4. 5对于每个化学过滤式防毒面具或供氧(气)呼吸防护器应配备专用记录卡,以便记明滤毒罐(盒) 或供气瓶的最后检查和更换日期,以及已用过的次数等。滤毒罐在不用时应将通路封塞,以防失效。
4. 4.6应定期检查防护用品是否损坏,以便及时更换,防止失效。面具和口罩应定期清洗、消毒,特别 是公用的应在每次使用后立即进行清洗消毒,呼吸防护器应放置在阴凉干燥处。
4. 4. 7用于紧急救援的呼吸防护器应定期严格检查并妥善存放在邻近可能发生事故的地点,便于及时取用。
4. 4. 8在有毒工作场所的醒目位置应张贴符合GBZ 158的规定的警示标识和职业卫生作业守则,并 有专门部门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4. 4. 9用人单位办公室应备有本单位使用的各种有毒、有害化学品特性说明的复印件,其内容包括:商 吊名称、化学品成分、理化特性、对人 称、地址、电话。该说明应存档
4.4. 10在工作场所贮存有
4.4. 11输送有毒物质
以识别所输送的有毒
4. 4. 12用人单位
毒性鉴定和相应僅
4. 4. 13用人单
行政部门认为
4.5个人防
4.5. 1接触
碱工作服;接 地的防护手
4.5.2毒物
使用化学过《
用隔离操作或供
4.5.3作业
减少劳动时间豆
4.5.4如发生队
5. 1 一般规定
5. 1. 1
5. 1.2
5. 1.3  
方,并应避免有毒有害物质的影响】
5. 1.4个人防护用品宜有专门管理室负责员
5. 1.5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的存衣室,便服、工作服应分室存放,工作服室应有良好的通风。
5.2应急救援设施
5. 2. 1产生剧毒物质的工作场所,应同时配备相应事故应急、救援设施,设备的选用应配套。
5. 2. 2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化学性灼伤及经皮肤吸收引起急性中毒事故的工作场所,应设置清洁供水 设备和喷淋装置,对有溅入眼内引起化学性眼炎或灼伤可能的工作场所,应设淋浴、洗眼的设备。
5. 2. 3对有毒性较大的特殊化学物质的工作场所,应设置通过式卫生处理室,供劳动者进出车间能进 行洗消处理,包括淋浴和更换清洁衣服。工作服应集中洗消处理。
5. 2.4对有剧毒物质的工作场所,要配备有解毒剂和急救药品的急救箱(柜)。车间人数2150人时应 按每150人至少设置一个急救箱(柜)。急救箱(柜)中除规定的急救用品外不得存放其他物品,并且应 由有急救治疗合格证书的专人负责保管,该人员在工作时间不得离开岗位。对一些可能发生大量有毒 有害气体的工作场所,应备有氧气瓶、人工呼吸设备。
6防毒设备及措施
o
6. 1 一般规定
6. 1. 1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均应积极创造条件釆用新工艺,以无毒、低毒的物料代替有毒和高毒 的物料,釆取无毒害或毒害较小的工艺流程。
6. 1.2应将散发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过程与其他无毒无害的工艺过程隔开。
6. 1.3散发有毒有害物质的工作场所,应用密闭的方法防止逸散,在密闭不严或不能密闭之处,应安装 通风排毒设施维持负压操作,并将逸散的有毒有害物质排岀。
6. 1.4工作场所釆用通风排毒设施时,应同时设计净化、回收设施,综合利用资源,使有毒有害物质排 放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要求。
6- 1.5对生产中所使用的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原料、产品、要做到严密包装,用具、器材、容器应坚固, 符合运输安全要求,防止在运输中破损、外逸或扩散。
6. 1.6有毒有害物质的浓度可能突然增高,或空气中含有两种或两种以上有毒有害物质能对人体具有 叠加或增强作用时,不得釆用循环空气作空气调节或热风釆暖。
6. 1.7工作场所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毒物,混合后具有协同作用时,应隔开进行生产,分别单独设置排 风系统,不得将两者的排风系统联在一起。通过工作场所的排风管道必须保持负压。
6. 1.8采取集中空调系统的工作场所,其换气量除满足稀释有毒有害气体需要量,保持冷、热调节外, 系统的新风量应不低于每人30m3/h,换气次数应每小时不少于12次。
6- 1.9排毒系统中所用材料其材质应无毒无害、防老化,并不应在光、热效应下产生二次污染。
6.2毒物源控制
6.2. 1密闭毒物发生源,合理采用局部排风设施就地排出毒物,防止毒物的逸出和扩散。
6-2. 2在生产规模较大或有剧毒化学物质的工作场所应设置供发生紧急情况时使用的排气系统。
6. 2. 3有低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散发,且其散发点较分散的情况下,宜釆用全面通风换气使工作场所空 气中有毒有害气体、蒸汽达到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全面通风换气量的计算方法应按附录A执行。
6. 2.4排毒罩口与有毒有害物质的发生源之间的距离应尽量靠近并加设围挡;排毒罩口应尽量靠近发 生源;排毒罩口的形状和大小应与发生源的逸散区域和范围相适应;罩口应迎着有毒有害物质气流的方 向;进风口与排风口位置必须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排出的污染物又被吸入室内。
6. 2. 5应尽量采用仅一面可开启的密闭排毒柜,对于有热压的有毒有害气体可以釆用局部自然排风设 施,排出浓度应符合排放标准。
6.2.6有毒有害物质被吸入排毒罩口的过程,不应通过操作者的呼吸带,排毒要求的控制风速在
0. 25m/s〜3m/s之间,常用风速为0. 5m/s〜1. 5m/so管道风速采用8m/s~12m/so
6. 2. 7柜形排风罩内有热源存在时,应在排风罩上部排风。
6. 2. 8产生剧毒物质车间的排风系统和一般车间的排风系统应分开。
6. 2. 9输送含有剧毒物质的正压风管,不得通过其他房间。
6.2. 10挥发性有毒溶剂应用管道输送。
6.2. 11密闭设备宜尽量减少漏风的缝隙和孔洞,仅设置必要的观察窗、操作口及检修口。
6. 2. 12闭设备内应有一定的排风量,保持处于负压状态;排风量一般要求能在操作口和检修门开启 时,达到要求的控制风速。
6.3毒物排放控制
6. 3. 1当车间有毒有害物质通过天窗排出时,在该车间屋顶应避免设置机械通风进风口。
6. 3. 2可能突然产生大量有毒有害物质的工作场所,应设置事故排风装置,事故排风宜由经常使用的 排风系统和事故排风的排风系统共同保证。事故排风的排风量应根据工艺资料计算确定。当缺乏上述 资料时,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得少于12次。
6. 3. 3事故排风的通风机,应分别在室内、外便于操作的地点设置开关,其供电系统的可靠性等级,应 由工艺设计确定,并应符合GB 50052的要求。
6. 3.4事故排风的吸风口,应设在有毒有害物质散发量可能最大的地点。当事故发生向室内放散密度 比空气大的气体和蒸汽时,吸风口应设在地面以上0. 3m〜1.0m处;放散密度比空气小的气体和蒸汽 时,吸风口应设在上部地带,且对于可燃气体和蒸汽,吸风口应尽量紧贴顶棚布置,其上缘距顶棚不得大 于 0. 4m。
6. 3.5事故排风的排风口,不应布置在人员经常停留或经常通行的地点。排风口应高于20m范围内 最高建筑物的屋顶3m以上,当其与机械送风系统进风口的水平距离小于20m时,尚应高于进风口 6m 以上。
6. 3.6散发有毒有害物质设备的尾气必须经净化处理,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大气。若直接排 入大气时,应引至屋顶以上3m高处放空,若邻近建筑物高于本车间时,应加高排放口高度。
7工作场所有毒有害物质检测
7. 1用人单位应按照职业卫生管理要求定期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进行检测评价, 应委托取得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评价指数的计算见附录B。
7.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物质浓度或强度超过职业接触限值的,用人单位应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 施。治理措施难度较大的应制定规划,限期达到。治理规划应报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
7. 3卫生工程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时和在设备大修后,应进行效果的鉴定。
7. 4用人单位应将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物质的检测和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 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7.5通风测试内容应包括风量、风速、净化效率、全面通风换气量的测定,各项计算公式见附录A。
7.6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测定方法按GBZ 159.GBZ/T 160的有关规定执行。
8卫生工程防护措施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
8. 1用人单位对卫生工程防护措施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教育应贯彻“预防为主"的精神,采取“三级预 防”措施,即从根本上消除或控制职业危害因素(第一级预防);及早发现轻微病损,采取防治措施(第二 级预防);对患者做出正确诊断,及时处理(第三级预防)。
8.2用人单位应对从事卫生工程防护措施管理人员进行职业卫生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 上岗。
8.3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包括以下内容:
8. 3. 1各工序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的理化性质,对人体的危害,其他危险性;
8. 3.2对各工序的职业危害因素采用的卫生工程防护措施;
8. 3. 3各项卫生工程防护设施的原理、操作规程及维护保养方法;
8. 3.4个体防护用品(防护手套、眼镜、面罩、防尘口罩、防毒面具)的正确使用方法和维护保养方法;
8. 3.5职工急救常识。在紧急情况下,避免意外伤害的紧急应对方法。
8.4釆用新技术、新工艺(包括新型洗涤剂等)、新设备,改变原来材料、工艺流程及相配套的防护设施 时,培训内容也应随之更新和补充。
9档案管理
9. 1用人单位应当建立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及相关档案,包括:
9.2
9.3
9.4
9.5
9.6
9.7
9. 8
9.9
a) 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清单及有关文本;
b)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c) 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及批准文件;
d)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书;
e) 工程改建、扩建及维修、使用中变更的图纸及有关材料;
f) 全套竣工图纸、验收报告、竣工总结;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资料: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存在岗位、来源、预防策略) 清单; 储存和使用的化学品清单,包括和
i)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委托书与颤
j) 卫生行政部门对预评价
k) 防止职业中毒卫生
l) 卫生行政部门对
m) 工作场所职业?
病危害因素楹
卫生工程防护设]
工艺改革
卫生工程
卫生工程厳
卫生工
卫生工
卫生工
卫生工
职业病防扌
职业健康监 职业健康 职业性健 职业健康检 职业禁忌证名 职业卫生培训教 职业病病人档案。 各种设备、化学品中文t 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各种汇总资料。
g)
h)
a)
b)
1)
2)
3)
4)
5)
a)
b)
c)
d)
储存的部位、毒性资料、预防策略;
等。
、培训
单、考
护措施
素定期检)
与评价报告。


评价委盼
档案;
档案:
施使用记录
辙,包括:
15
分析报告;
情况C
训内容、於
果评价审查意见书
素检测与评价委托书,职业
设施清单(并注明安装錮里
施的操作规程、维
施的安装、调试验收預录;
施的维修记录,包括:维修责任人、维修
原因、维修日期、
彳案,包括:工种清単贓査潛清单炯备清单、使用情1
种及人员名单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通风换气量的计算
A. 1全面通风换气时,有毒有害物质各自所需换气量按式(A. 1)进行计算。
M
&
(A.1)
规定的接触限
Li+L?
式(A.2)中:

A. 4风量
一般风量按
L=V • F • 3 600
・咯・3 600
Ll,L2,A.,Ln
A. 3除上述有 空气量最大的有
F——断面面积(n?
总和(m3/h);
,害物质各白所需的換气量(m h).
物质计算。

+A)• V,.
进行计算。
=0. 75(1
式(A. 1)中:
L——有毒有害物质各自所需的换气量( M 有毒有害物质各自的散放量(
S。一一有毒有害物质各自的职〉 S.——空气中含有该有害物
(当抽入空气中含有该物
A.2当数种溶剂(苯及 其盐类等)同时放散于 式(A. 2)进行计算。
或醇类、
寸,换气量按各种
质的气体及蒸汽夕
(01)进行计算。
式(A. 3)中:
L——风量(irf/h V—风道内测试
A. 5冷过程伞形罩排反
A. 5.1自由悬挂式风量按袞
A. 5.2自由悬挂有边伞形罩风量
类)蒸汽,或数种刺激性气体旧氧化硫及二氧化硫及
别稀释至
同时放散于仝与
需空气量的总和,按
(A. 2)
通风量仅按需要
(A. 3)
(A.4)
(A. 5)
A.6旁侧罩排风量
A. 6. 1工作台上旁侧罩风量按式(A. 6)进行计算。
L=V0 • F° • 3 600=3 600(5/+A) • Vx   (A.6)
A.6. 2工作台上有边旁侧罩风量按式(A. 7)进行计算。
L=V0 • Fo • 3 600=0. 75(5/+A) • V, • 3 600  (A. 7)
A. 7下部排气罩排风量
下部排气罩风量按式(A. 8)进行计算。

 

L=V0 • Fo ・ 3 600=(W2+A) • • 3 600
(A. 8)
式(A. 3)〜式(A. 8)各式中:
L 风量(m,/h);
Vo 罩口平均风速(m/ s);
Vx—-毒物源处控制风速(m/s);
A 罩口面积(m?);
—毒物源至罩口的距离(m);
Fo——当z为零时的罩口面积(n?)。
A.8条缝排毒罩排风量
A. 8. 1
自由悬挂式条缝排毒罩风量按式(A. 9)进行计算。
A. 8.2
L=3.7 寺.”". 3 600 自由悬挂式有边条缝排毒罩风量按式(A. 10)进行计算。
(A. 9)
A. 8.3
L=2. 8 言• V, • s •」• 3 600 工作台上有边条缝排毒罩风量按式(A. 11)进行计算。
(A. 10)
L=2.0f-K.5-6. 3 600
(A. 11)
式(A.9)〜式(A. 11)各式中:
L 风量(m,/h);
Vx—~毒物源处控制风速(m/s); ——毒物源至罩口距离(m); s——条缝长边(m); b—条缝宽度(m)。
A.9密闭排风罩排风量
A. 9. 1密闭罩(包括缝隙面积)风量按式(A. 12)进行计算。
L=3 600 • • V • S/
(A. 12)
式(A. 12)中:
L 风量(m3 /h);
—密闭罩开启孔口及缝隙总面积(n?);
B〜为一些考虑不到的缝隙面积而增加的安全系数,一般取1. 05-1.1; V——通过缝隙或孔口的风速,一般情况孔口的风速可取V=lm/s〜4m/s。
A. 9. 2发气量与缝隙风量按式(A.13)进行计算。
L=3600 •阡 V ・ S/+Lo
(A. 13)
式(A 13)中:
Lo———密闭罩内产生的气体或从外部引入大量气体量(n? /h)。
A. 9. 3依换气次数计算风量按式(A. 14)进行计算。
L=60 • n * s-
(A. 14)
式(A. 14)中:
n 换气次数(次/min);
S—密闭罩容积(n?)。
A. 9. 4依截面积风速计算风量按式(A. 15)进行计算。
L=3 600 • F • V
(A. 15)
式(A. 15)中:
V——垂直于密闭罩截面的平均风速一般可取V=0. 25m/s〜0. 5m
F——密闭罩断面面积(i^)。
A. 10风速
A. 10. 1 一般平均风速通用计算公式按式(A. 16)进行计算。
夺鎰6 : (A.16)
式(A. 16)中:
V——均风速(m/s);
L 风量(m,/h);
F—风道断面面积(m,。
A. 10.2由风道内动压计算管道内风速按式(A. 17)进行计算。
V:  (A. 17)
V=(Vi+V2+V3+……V„)/n
式(A. 17)中:
Vi 测点风速(m/s);
V——平均风速(m/s);
n——测点数;
hvi 测点动压(Pa);
p——空气密度(kg/n?)。
A. 11净化效率
A. 11. 1当净化器进、出口风量一致,即不漏风情况下净化效率按式(A. 18)进行计算。
"W'XIO。%  (A. 18)
式(A. 18)中:
T) 净化效率% ;
C1——净化器进口有毒有害物浓度(mg/m3);
G—净化器出口有毒有害物浓度(mg/m3);
A. 11.2当净化器进、出口风量不一致时净化效率按式(A. 19)进行计算。
L1C1-L2QX1OO^  (A. 19)
1 M Ci
式(A. 19)中:
Li——净化器进口风量(n? /h);
L2——净化器出口风量(m3/h)o
A. 12全面换气量按式(A. 20)进行计算。
  (A・20)
oa06
式(A. 20)中:
L——换气量(m3/h);
M 有毒有害气体散发量(mg/h);
Sa——该有毒有害气体职业接触限值(MAC或TWA值,mg/m3);
Sb——进入空气中该有毒有害气体实测浓度(mg/m3)o
B. 1单项
B. 2. 1综合指数计算按式(B. 6)进行计算。
 
1= J(R)或•》(PD/N   (B.6)
式(R6)中:
I——综合指数;
(Pi)raia: 最大单项指数(各Pi值中最大值);
S (R)——各测试项目单项指数之和;
N一同时作用的监测项目数。

B. 2.2综合评价级别见表B.1。 U
表B. 1综合评价级别
综合指数 评价分级 综合评价标准
<1.0 I 合格
1-1.2 n 基本合格
1. 2-1. 5 m 限期治理
>1.5 IV 不合格